货柜车未熄火滑行180米夺4命 肇事司机被判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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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8:53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甘雪明 通讯员/赵布 禹明) 香港籍货柜车司机叶远星下车买香烟,未熄火就把车停在路边,致使货柜车向前滑行180米而撞死4人。记者昨天从盐田区法院获悉,12月17日下午,盐田区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叶远星有期徒刑4年。 据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今年9月4日21时许,香港司机叶远星驾驶广东省内某公司一辆重型货车,沿深圳市沙深路从北往南行驶。当行至盐田区沙深路鹏兴商店路段时,叶
据悉,肇事车辆的车主是周某,该车以每月6000元的收费标准挂靠在惠东县某货运公司,叶远星则是周某聘请的司机。盐田区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前保全申请,在交警部门的配合下,查封并扣押了该货运公司旗下的4辆货车。该公司最终主动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由肇事车的车主周某向罗某、罗某某、明某某和谢某某的家属分别赔偿人民币16万元、15万元、10.5万元和15万元。另外还对被撞坏的车辆和绿化树作出总额2.8万余元的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