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源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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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09:01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潘智明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着眼于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增强调控的有效性。税收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目标的重要经济杠杆,为增强税收调控的有效性,必须切实加强税源管理。 税源管理是税收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据国家审计署抽查788户企业,21个月共少缴税款
全面、真实地控管税源,提高征管质量,防止税收流失,必须实行一整套科学有效办法。 强化税源管理法治观念,使税收执法理念由收入任务型向税源管理型转变。应在广泛借鉴先进国家在税收管理的成功经验的同时,切实转变观念,使税源管理成为税收工作的中心和重点。税源管理重在日常,加强对税源管理的考核,做到抓大不放小,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应管尽管、应收尽收,决不能重征轻管、重查轻管,更不能以收入任务完成情况论英雄,使税源管理工作成为日常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加强部门协作,通过推动税收电子化、信息化,促进税源精细化管理,堵塞税源漏洞。有关部门之间要扩大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特别是在税源户管理上要强化地税、国税、工商等部门之间的协作,严防漏征漏管;在纳税申报和税收稽查环节,要强化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加大执法力度。 落实管户责任制,实行分类管理。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进一步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加强清理检查,减少漏征漏管户;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以及日常检查了解的情况,加强对纳税户生产经营情况和纳税申报真实性的分析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及时提供咨询服务;根据税源管理需要和纳税人实际情况,区分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 结合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税源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实行税款征收数量指标和税源监控质量指标的双轨考核机制,达到对税源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科学评价;在依法赋予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征管权利的同时,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使税收征管权利和责任相统一,切实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使税源管理责任到人,有效杜绝与防范人为的税源管理漏洞。(作者系长沙市地税局四分局局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