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购房补贴父子演“双簧” 儿子不认帐闹上法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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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0:1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为了帮助儿子挣一笔“额外”的钱,父亲将房子假意卖给了儿子。不料此后父亲要收回时,儿子却“当了真”。无奈之下,父亲只得将儿子告上了法院。 为贪便宜父子做假 今年已经79岁的老陈是南京某工业集团的退休职工,有着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的他生
据老陈说,儿子小陈此前称,自己的单位职工购房,可以从单位拿到购房补贴差价,而没钱购房的儿子,显然就拿不到这笔钱。后来,父子俩想到了一个主意:让父亲假装将他的房子卖给儿子,然后儿子去单位申请购房补贴,再让儿子将房子通过买卖的方式“还”给父亲。这个“瞒天过海”之计得到了家人的一致同意。 2003年3月,老陈和儿子小陈签了一份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此后,小陈向他的单位提交了领取购房补贴差价的申请,并于半年后提取了住房公积金。而老陈则继续居住在已经“卖”给了儿子的房子里。 今年初,老陈的老伴去世了,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老陈决定将房子收回并为将来作打算。6月,他和四个子女共同签署了一份房产分割方案,约定:儿子将化建新村的这套住房过户给父亲,父亲去世后,该房屋由四个子女平均分割。 然而,这份协议签署后,小陈却始终不愿意去办理过户手续。老陈急了,找儿子理论却没有效果,无奈之下,他只得将儿子告上了六合区法院沿江工业开发区法庭。 在法庭上,儿子坚持说:“这套房子是父母让我买的,为的是给我的儿子。我已经将3.5万元钱给了我的母亲!”听到此言,原告席上的老陈气得浑身发抖。 法院月决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后判决儿子将这套房屋所有权返还给父亲,并办理过户手续。对于这个判决,法官解释说,这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虽然发生了变更,但是老陈一直住在里面,而小陈也一直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这套房子并没有实际交付;其次,小陈虽然说他支付了购房的3.5万元,却拿不出证据来,这个理由不能得到法院的采信;另外,从父亲和四个子女签订的房产分割方案来看,也看不出儿子是这套房屋的所有者,恰恰相反的是,在分割方案中,儿子同意和他的妹妹们共同继承这套房屋的约定,则能得出这套房屋是父亲所有的结论。 “综合以上情况,父子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相关的房屋所有权变更行为也就缺乏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理应恢复原来的权利状态。”法官最后说。 作者:吴剑秋 (来源:江苏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