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砸铁钉扎伤眼睛向厂方索赔 分歧较大协商未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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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1:1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在澄海区上华横陇村一家具厂打工的湖南人刘某,3个月前在作业时使用铁锤砸铁钉时扎伤眼睛,刘由此向经营者提出赔偿,但因双方分歧较大,经协商后仍没有结果。 前天,在澄务工人员刘某向本报编辑部反映,称他3个月前在作业时用铁锤砸铁钉,但铁钉一下子掉成两截,一截跳起来扎中眼睛。此后几个月里,工厂派出厂长等人陪伴刘某到
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疗,刘某发现视力虽有好转,但进展缓慢,遂向工厂提出要到汕头的医院检查、治疗。刘某在汕头的几家大医院检查后,医生称可以为受伤眼睛做手术,但效果怎样谁都不敢打“保票”。刘见医生有此说法遂告诉工厂经营者,他想回家乡治病,要求工厂赔偿5万元;最后又看到工厂经营状况一般,又改口说赔偿2万元。但工厂经营者不答应,说要赔这么多工厂无法解决,双方相持不下。 记者就此采访了澄海上华横陇村该家具厂的经营者陈先生。陈先生说,刘某自己砸铁钉造成工伤,工厂派出厂长陪伴他到澄海医院治疗,为此工厂已垫付了几千元医疗费。刘不听“招呼”,又多次私自到汕头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出来后,刘某又把握不定,不知要不要做手术。最后,刘提出工厂赔偿一定数额让其回乡治疗。起初,刘提出要赔10万元,后又降至5万元,12月17日又提出一次性赔2万元。陈先生说,要赔偿这么多工厂确实没有办法。工厂只能将刘某工伤一事报告当地劳务所,由劳务所公正解决。但刘某又不相信当地劳务所,认为当地劳务所偏袒工厂,因此赔偿一事至今无法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