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滞留灾民救灾款27名村镇干部被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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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1:2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新华社郑州12月19日电(记者李丽静)河南省27名村镇干部因挪用、滞留救灾款受到严肃处理。 据介绍,2003年,河南省123个县(市、区)遭受了严重的洪涝和风雹灾害,造成粮食、经济作物大幅减产,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为确保灾民生产自救和生活的稳定,国务院分配河南省农业税灾歉减免指标4.02亿元。
但河南省审计厅审计发现,一些地方财政配套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不到位和挪用、滞留、抵顶农业税尾欠,农业税灾歉减免资金发放环节存在核灾不实、未张榜公布、委托村干部代领代发等问题。 他们最后审计出共有129万元救灾款被挪用,还有300万元救灾款一直滞留未发。 审计结果公布后,挪用和抵顶农业税尾欠的129万多元灾歉减免资金,除61万元发给困难农户无法收回外,河南追回68万元并按照规定重新发放到灾民手中,并将300万元滞留资金全部发放受灾户。 为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河南省对侵害灾民利益且影响较大的27名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视情节给予了不同的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李丽静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