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断了 保险费照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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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2:22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曾投保人身保险的陈先生,自己明明已表态,不再续保该保险合同了,可存入银行卡账户的600元,还是被保险公司从中扣去了487元。为此,他把扣款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获得了静安法院判决的支持。 去年5月下旬,现年28岁的陈先生向上海某人寿保险公司投买一份个人住院费用保险,并收到保险公司交付的相关合同资料。合同约定保险期限为1年,交费年期为1年,保险档次
今年5月26日24时,陈先生的保险合同期满后,不想再选择续保,在6月份停止向工商银行账户内续存钱款,直到2004年7月20日才存入600元,以付有线电视费用。岂料,该钱款马上就被保险公司从中扣划了487元保险费。11月上旬,陈先生多次向保险公司表示坚决不续保,仍交涉不成转而只能起诉法院求得公正。 法院认为,陈先生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个人住院费用保险合同,属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陈先生在合同约定续交保费的合理期限内,未将存款补足,他的不愿续保的意图很明显。而保险公司却在明知陈先生不再续保的情况下,仍在超过交纳续期保费期间,擅自扣划了陈先生账户内的钱款。显然属于违约行为,遂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支付陈先生保险费487元。作者:通讯员李鸿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