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一棵蔬菜要价两万? “法律援助缺位”调查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17:33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天,记者从南京某基层法院获悉这样一个案例,石门坎白甸村三个农民怀疑村里一家化学厂毒死他们百亩蔬菜,农民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但在诉讼过程中却遇到了难题,要想取得蔬菜之死与村里化学厂之间的关系,必须要通过相关部门鉴定,而一棵小菜的鉴定费用竟高达2万元,完成所有鉴定要10多万元,几个农民一听这个结果,顿时傻了眼,表示只好作罢。这个案例引起记者的注意,打官司最重要的就是“打证据”,证据的取得,特别在民事案件中,往往又是通过司法鉴定来进行的。我国相应的法律援助条例实施
没钱鉴定,他们无法维权 提到司法鉴定,曾任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的魏跃进律师深有感触,前段时间,白甸村几个农民来咨询投诉,该村村委会把部分农田租给某化工厂使用,工厂的噪音及沥青池的刺鼻气味使村民极为反感,当化工厂准备征用更多土地进行扩建时,矛盾激化了,村民便欲以“自留地内蔬菜受到污染”为由将化工厂告上法庭。原本长势良好的蔬菜变得瘦小羸弱,这种变化是否由化工厂造成则需要专门的鉴定。经过电话咨询,一棵蔬菜的化验鉴定费用少则千元,多则2万元,如果进行大量鉴定,费用就更高了,最后此事不了了之,没有进入司法程序。 魏律师说,鉴定在取证定案过程中的作用非同一般,不仅大大影响司法进程,而且可能成为诉讼成败,甚至能否进入诉讼的关键。另外,即使在涉及环境纠纷的案件中,举证的费用也是由原告来支付的,并不存在“被告举证”或“举证倒置”的取证方式,这也是“蔬菜污染案”不了了之的重要原因。那么,在具体司法实践中,鉴定费用是不是就将普通市民挡在维权之外呢? 谁来埋单,法援不能承受之重 针对司法鉴定费用该由谁来出的问题,南京市法援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认为,群众在申请鉴定方面确实存在较大麻烦,因为工商、医疗的官司涉及鉴定的很多,风险较大,动辄上千元,胜诉由对方承担,而败诉了法律援助机构不可能为其承担高额的鉴定费用,法律援助机构自身用于运作的经费非常紧张和有限。而且由于人手、经费等原因,中心也不可能对每个案件的情况进行仔细核实审查,大部分只能按当事人提供的情况来办理,所以对胜诉的可能性无法得到确切答案,一旦败诉法援中心是无法承担其鉴定费用的。 对此,南京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处的一位科员解释,由于法律援助中没有涉及司法鉴定部门,因此司法鉴定机构没有义务给予减免,除非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另一位同志坦言,法律援助中心毕竟是提供的法律援助,而非经济援助,如果要承担鉴定费用的话,一年的经费也就够打两三次官司的。魏律师则向记者算了一笔账:现在的法律援助中心经费普遍较为紧张,以玄武区法援中心为例,每年的运作基金仅为8万元,平均到玄武区40万居民身上,每人只有0.2元。 利益之争,鉴定机构有点乱 业内人士提出,司法鉴定的状况在南京还很不规范和完善,公检法等部门都有自己下属的鉴定机构,利益干扰严重,有时难以作出公正的鉴定判断,建议应该建立由司法部直属的唯一的鉴定机构,由其挂牌委任分支鉴定单位,但司法鉴定甚至目前无统一定价标准,价格标准主要由物价部门定价,物价部门也没有严格确定具体标准(价格弹性空间比较大)——“关系好,就定得高一点了”。更为关键的是,司法鉴定领域尚无法律可依,国家应尽快立法,明确鉴定费用的减免问题,并在立法基础上拨发专款建立司法鉴定基金来维护困难群众利益,当然最理想的状况应该是鉴定完全免费。 南京大学法学院一位教授认为,法律援助不仅仅是提供帮助让更多的人可以打官司,而且,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帮助使那些应该打赢的人能够打赢官司。打官司从某种角度讲就是打证据,而法援的对象虽然是弱者,但是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弱者而淡化了证据,证据面前人人平等,法援的对象也需要通过鉴定等方式获取必要的证据。因此,司法鉴定必然要进入法援的视野,对司法鉴定实施具体援助十分必要。 最新动态,鉴定费用有依据 记者了解到,11月29日江苏省物价局公布了《江苏省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从12月1日起,凡经司法部门许可、接受相关委托的鉴定组织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时需按规定明码标价。该项标准分七大类29项对司法鉴定收费分别作出详细规定,如伤情鉴定、伤残程度鉴定的收费标准均为300-500元,亲子鉴定2000-2500元,笔迹鉴定收费500-1000元,司法鉴定人员出庭费100元/人次等。 鉴定一棵蔬菜要价两万? “法律援助缺位”调查 2004-12-20 16:37:39推荐本稿短信订阅 pageCon(); 作者:南传院 杨岗 (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