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购的房子还在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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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0日20:10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编辑同志: 我今年10月4日花4万元在河西一个叫“时代天骄”的楼盘认购了龙景亭的1503和103房。11月15日,我再次到售楼部时,却发现自己所订的房子仍标着待售的标志,而原来的销售人员都换了。我立即询问事情的原委,对方工作人员告诉我,由于原来的代理商不在了,我原来的认购合同房地产公司不认可。我和房产公司进行多次交涉,但都没有任何结果。我不
附记: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消费者:订购了的房子还在卖 据悉,有唐女士这种遭遇的不止一人。另外还有两个消费者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订了房却得不到房产开发商的承认。这里面有什么隐情呢?记者和开发商长沙龙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罗志军取得联系。据他介绍,开发商于今年6月委托睿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代理销售楼盘,并明确规定“乙方(睿诚实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认购书,一律用甲方(龙骏房地产)公章,订金与房款的收缴直接入甲方财务,由甲方开具销售发票及订金收据”。睿诚公司派出了自己的销售人员展开销售,但是销售的情况并没有达到开发商的要求。于是开发商与睿诚公司解除了代理关系,并将手中的资料和账目进行了交接。而这些账目中没有唐女士订房的记录。 开发商:不认可代理商的印章 记者看到了唐女士签订的一份商品房认购书,里面写明了龙骏房地产公司和睿诚公司的代理关系,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章分别是唐女士和睿诚公司。对此,开发商的解释是:认购合同只能由开发商和买房者来签,他们没有让作为代理销售商的睿诚公司直接签订购房合同,睿诚公司以它自己的名义签约收钱并没有告知龙骏房地产公司。记者随后和睿诚公司联系,但是找不到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罗律师也曾和睿诚公司负责人联系,对方承认有此事,并表示会妥善处理,但是一直在拖延时间。 律师:购房要小心“销售代理”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主任贺晓辉律师认为,这种情况以前在法律界就有争议,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他认为,如果买房人在签订认购书时充分相信代理公司的签约行为能有效代表开发商,那么代理公司的行为应属“表见代理”,开发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长沙市工商局消保处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一定要留心是否有代理销售关系。 作者:胡益虎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