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庆县金林村设“无人售货处” 拿菜给钱全靠自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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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1:14 信息时报 | ||||||||
德庆县金林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 时报讯(记者 张小余 通讯员 刘洪群) 在广东德庆县金林村有个“无人售货处”,摆满了青菜、豆角、南瓜、茄子等新鲜蔬菜,只有标价,没有售货员,也没有村民监督,在此拿什么蔬菜,给多少钱,全靠村民自觉。令人诧异的是,该村村委主任还是曾经被判刑1年的刑释解教人员。今年,该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荣誉称号。
日前,记者走访了广东德庆县金林水乡旅游景区,发现村里环境干净空气清新,一片安宁祥和的景色。在村里的中心地带就是“无人售货处”,几个大字十分耀眼,字的下面一行摆开的青菜、豆角、南瓜、茄子等一系列新鲜的蔬菜,只有标价,却没有售货员,四周也没有人监督;拿什么蔬菜,给多少钱,全凭自己自觉。此举让人感到水乡的民风十分淳朴,仿佛让人走进了“桃花源”。 在该村,记者还了解到,该村村委主任原为刑释人员。原来,早些年金林村曾因山林纠纷,村干部带头闹事,采取过激行为对抗政府的管理,为首的村长谢汉超曾被判刑1年。刑满释放后,他反思过去不依法处理问题的过激行为,重新振作起来。2002年初村班子换届,他又通过民主选举继续当选为村委会主任。继任以来,他总结经验教训,积极投身“民主法治示范村”和“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去年,谢汉超被省维稳和综治委员会授予“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先进个人”,金林村被省政府授予“生态文明村”的光荣称号。今年金林村又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荣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