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又抢人 少年犯判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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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6:52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一段时间以来,成华区内几所学校的学生接连遭遇同一犯罪团伙抢劫,自行车、复读机、现金,甚至衣服皆成这伙人抢劫的目标。学生畏惧、家长也愤怒……警方迅速出击,将这一犯罪团伙成员抓获。令人吃惊的是,无所不抢,作案19起的该团伙成员竟是10名十六七岁的少年,其中多数还是学生!昨日,成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十少年皆被判刑。 去年11月7日晚上10点过,成都东郊某中学学生江某和同学在下晚自习后回家路上被一
法院审理认为,十被告人已构成抢劫罪。同时考虑到十人皆未成年,法院除判处一名缓刑考验期间再犯罪的少年4年有期徒刑外,其余人员都只判处缓刑。成华法本报记者黄庆锋 实习生 梁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