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破烂被罚义务劳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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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8:06 扬子晚报 | ||||||||
徐州20日电 从河南到徐州拾荒的陈某今天向记者反映,日前他骑着三轮车路过徐州西苑小区时,被西苑办事处的执法人员罚做义务劳动,而在劳动中他又不慎摔伤了腿。 陈某称,12月18日上午,他骑着装有一些收来纸板的三轮车路过西苑小区,被西苑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拦住,对方扣了车并强行让他画路牙石的白线。一同被“抓”来的还有几个人,他们一直从中午干到晚上7点多钟,天黑后还让他们继续干,由于天黑,自己不小心掉
西苑办事处行政执法中队的一位李科长就此事解释说,居民小区经常有一些拾荒者,他们上门收购破烂,到处扒垃圾,弄得环境挺脏。依法处罚,他们没钱,实际执行不了。因此,执法人员让他们做点义务劳动代替处罚,算是个变通的做法,而且还管饭。陈某摔伤以后,当时就带他到市六院检查治疗,医生称没什么问题,昨天和今天又分2次给了他50元作为补偿。 彭城律师事务所的杨伟律师则认为,拾荒者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假如他们的行为影响了社区的正常秩序和环境,办事处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按照法定的程序和内容对其依法进行处罚,但不应该罚其进行义务劳动。(张默言 徐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