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厂长”以身试法被罚两万元 我市首例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的 拒不执行判决案昨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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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8:52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明言)明明有能力偿还欠款,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且不顾司法权威,对法院的3次传唤置之不理。昨天上午,北塘法院公开审理了我市首例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的拒不执行判决案,被告人华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处罚金2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西漳华新装饰材料厂承包厂长华某,因业务往来拖欠他人货款39250元,并引发诉讼。今年6月2日,北塘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判决被告于10日内支付欠款39250元
新闻线索提供者:费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