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值勤至少需要俩交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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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09:23 华商晨报 | ||||||||
新闻回放 12月8日,鞍山交警韩威在盘海营高速公路海盘站值勤时被一辆大货车碾过,当场死亡。 首次报道题目《车轮碾过交警身体》 晨报鞍山讯(记者 董南迪)“12·8交警牺牲案”责任已经明确,违章驾驶的货车司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为韩威申报烈士称号,与此同时鞍山市交管支队也对交警的自我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 交管支队事故处理部门初步认定这起车祸是由于大货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不按线行驶,同时严重超速、超载,忽视瞭望,无法有效控制制动系统,最终导致民警韩威当场牺牲,大货车司机对事故负担全部责任。 韩威因公殉职让交警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关注,为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鞍山市交管支队也对交警的自我保护提出了五项要求: 一、在路面上值勤必须两人以上,保证互相照应,互相提示;二、恶劣天气值勤,须加强个人防护,冰雪路面值勤警车要安装防滑链;三、完善恶劣天气的交警值勤预案;四、民警夜间值勤必须穿戴反光背心,严禁私自出车。 据介绍,由于警力和地区差异,以往部分值勤岗位只有一名交警值勤,而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交警往往来不及更换反光背心,个别交警为了及时疏导交通曾有过私自出现场的经历,此类现象在今后都将受到严格的控制,目的就是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加强对交警的自身安全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