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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偷”房抵押无效(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0:06 沈阳今报
  记者郑希雪整理记者汪兴宇/摄
前夫“偷”房抵押无效(图)
  田律师正在接听热线。读者赵女士:我与丈夫离婚时,法院判决房屋归我所有。原来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前夫的名字,前一段时间,我拿着房证准备更名过户时,发现我前夫将房屋偷偷给抵押出去了。请问我能否要回我的房屋?

  律师(辽宁和昊律师事务所田志):如果法院生效的判决已经判定此房屋归女方所有,那么,即使原先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的名字,此房的所有权也应归女方。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处置此房屋,包括原房屋产权所有证上所载明的当事人。

  今报法律援助热线律师在线接听时间为每周一、周四下午1:00—2:30。热线电话:22690767今报法律援助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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