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契税改由财政部门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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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0:3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熊剑锋)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获悉,契税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改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 契税是国家对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中,向土地、房屋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国家税务总局10月18日下发了通知,规定12月31日前停止委托国土、房管部门代征契税,2005年1月1日起一律改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
(夏天/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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