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700家单位不明码标价共被罚1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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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0:52 南京报业网 | ||||||||
【江苏商报报道】省物价局日前宣布,从现在开始到明年3月底,集中开展“讲诚信反价格欺诈”活动,元旦、春节是反价格欺诈两个重点阶段。 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部门本月底前向商家发放政策提醒函,事先敲警钟。“两节”期间,要重点检查商贸、旅游、餐饮、服装、家电、医药、房地产、交通运输行业的明码标价情况,并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
记者同时获悉,近年来,价格举报的领域相对集中在房地产价格、医疗收费以及教育收费等方面。截至10月底,南京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374件,实施经济制裁903.34万元。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及政策咨询2924件,立案280件,经济制裁81.68万元,退还消费者72.36万元。除了价格检查,物价部门在医疗、农贸市场、涉农收费、物业服务等领域推行“明码标价”,规范市场价格,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190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及个体户4700多家,对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经济处罚102730元。 省物价局特别强调,“两节”期间, 举报电话“12358”必须24小时畅通,组织人员及时处理突发的价格违法事件。 本报记者曾璐 通讯员沈佳报道(6版《民生通道》) (编辑 思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