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猥亵营业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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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0:52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案情简介16岁的肖某无心在校学习,整日和一群校外少年混迹于各便利超市,趁夜间人少时行窃。肖某通常担任“调虎离山”的任务:吸引营业员的注意,使得其他同伙有机会在超市内下手。11月24日凌晨3时许,肖某一伙人来到某便利超市行窃。肖某故意当着营业员崔丽(化名)的面溜进办公室,惹得崔丽叫喊起来,并跟在后面冲进办公室。哪知肖某闪身躲在办公室门后,等崔丽一进屋就立刻返身关上门,并顺手摸了她胸部一下。崔丽心知不妙,想逃出去却为时已晚,因为肖某的背部已经抵住了门。狭小的办公室使得
检察官说法昨天记者获悉,玄武区检察院不日将对其提起直诉。检察官解释说,该案没有经过批捕阶段,直接由检察院提起诉讼,专业上称为“直诉”。一般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才采取这一措施。这利于教育感化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事关其命运和前途。在司法实践中,倾注人性的关怀,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初犯、偶犯、青少年犯及过失犯罪嫌疑人,直诉到法院接受审判,可以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使其悔过自新,同时可防止看守场所复杂环境的交叉感染。通讯员 柳娜 陶陶 金陵晚报记者 谈欣(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