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调解员难断家务事 不堪家庭暴力杀死丈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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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1:45 东方网-文汇报 | ||||||||
本报讯 一个善于调解他人婚姻家庭纠纷的女调解员,却屡遭家庭暴力的侵犯,由此发生了“女调解员杀夫案”。昨天上午,浦东新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杀夫者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女调解员王某是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她虽然只有初中文化,但为人谦和,在村里颇得人缘。自从当了村民委员会委员后,她化解了不少家庭内部矛盾。但她的丈夫对她却非
本案庭审中,辩护人为王某作了无罪辩护。辩护人认为,王某是针对丈夫的行凶行为进行防卫,属于无限防卫,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在明知用手掐及包带勒头颈会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仍对其丈夫实施了上述行为,直接导致了被害人因窒息而死亡。其主观上具有致人死亡的故意,其行为特征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鉴于王某投案自首,法院对其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通讯员东亮严剑记者徐亢美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