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八通地铁、京通快速路噪声污染案昨日宣判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13:21 法制晚报 | ||||||||
通惠家园--16业主分别获赔4000 本报讯(记者付中通讯员李思)因八通地铁和京通快速路引起的噪声污染,朝阳区通惠家园的16位业主将北京城市 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4家单位告上法庭。昨天下 午,朝阳法院判决小区开发商北京城开集团补偿16位业主每人4000元的噪声补偿费。
法院认为,由于京通快速路主路、建国路和八通地铁的建设竣工时间,均早于通惠家园小区的建设竣工时间,因而城 开公司应使通惠家园小区和交通干线保持一定间隔,并采取减轻和避免交通噪声的措施。 通惠家园房屋无论是区域环境噪声还是住宅居室噪声,都超过了国家的有关标准。法院认定城开集团对通惠家园小区 的环境噪声污染负有责任。判决城开公司赔偿16位业主每家4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