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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大量雇佣童工 每天工作14小时月工资几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2:11 上海青年报

  本报暗访组

  十五六岁本来是花季的年龄,但一些来自贫困地区的少年因为生计的问题早早地踏入了社会。他们为维持生计而工作的过程中,却遭到了工厂老板的苛刻要求,每天工作长达14个小时以上,每个月的工资还要被扣除200元充当押金。一个月下来,收入多的不过600多元,少的只有可怜的十几元。

  本报暗访组经过半个多月的调查发现,宝山区制革路84号上海志辰手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大量雇佣童工,并且每天超时工作不付加班费。就在记者调查时,厂房负责人为了能拿回记者取得的证据--19名工人填写的问卷调查表,将工人从工厂赶出宿舍,让他们一个整晚露宿篮球场。

  三少女讨工资

  牵出工厂非法雇童工

  本月5日,记者接到了王馨(化名)的一封信,她告诉记者,她在上海志辰手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工作,因不愿意再受老板的欺压和打骂,所以辞职。但老板当着他们的面将辞职报告撕了,还说了一些难以入耳的话。为了维护自已的利益,她拿起了笔写了这封信,并且想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些问题。在这封信的背后还有另外两名少女的签名。

  记者随后与这三名少女联系,王馨告诉记者,这个手工厂不分年龄大小,全部都收,厂里很多人都没有身份证。每个月说好的是包吃包住,可到了厂里之后每个月结算工资时都被扣除了200元,说是押金,到了辞职时结清,可她们辞职时却没有能够拿到这部分钱。

  王馨还告诉记者,合同中说好上班的时间是早8点到晚8点,可每天上班的时间却改成了16个小时,他们曾经还被要求连续做过36个小时,有一次清晨5点下班早上9点就上班了,加班费也没有。他们不愿意上班了,工厂负责人还将厂门锁起来不让他们出来。

  在和这三名少女的谈话中,一个新的问题引起了记者的注意,在这个工厂内还有不少的未满16周岁的童工和他们一样在工作。

  本报设计问卷

  童工黑幕被完全揭开

  为了能够调查清楚上海志辰手工艺制品有限公司雇佣童工的问题,记者在律师的帮助下设计了一张问卷调查表,用 10个问题对工厂内工人的工作状态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12月21日,在王馨的帮助下,记者开始对工厂内的员工进行了调查。为了不惊动厂方,王馨在等到工厂内的工友出来上厕所的时候将问卷给了工人填写,整个工厂有将近40名工人,其中有19人接受了问卷调查。

  调查统计的结果是让记者震惊的:

  19人中5人是童工。19位接受记者调查的工人中男性有9人,女性10人。未满16岁的童工达到了5名,16岁到18岁之间的有4人,18岁以上的有10人。而记者从调查中还了解到,还有3名童工因为种种的原因拒绝了记者的调查。

  每天工作超14小时。19人全部填写了每天上班时间14小时以上,加班后工厂没有支付加班费用,每月扣押工资200元,扣押的原因是押金,并且19人同时填写了公司有强制加班的情况。

  工厂经常打骂工人。在调查表中,有14人填写了公司偶尔有打骂现象,5人填写了经常有打骂的情况,在19人中5人明确指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14人填写了签定了合同,但合同都在公司那里,也就说,被调查者没有一人手上有属于自己的劳动合同。

  在每份调查表的上面,被调查人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且将自己的家庭住址和联系方式填写上了。

  工厂为取回证据

  不让工人回宿舍睡觉

  就在记者调查过程中,工厂的负责人发现了记者的调查活动,一名未满16岁的女孩由于害怕而将已经填写好的问卷拿了回去撕碎。

  为了防止真实情况外露,工厂的负责人要求所有填写了调查表格的工人将自己的调查表从记者手中拿回去,否则就要开除他们。

  为了逼迫这些工人拿回调查表格,他们还将这些工人赶出了宿舍,不让这些工人晚上回宿舍睡觉。大约有七八个工人被赶出了工厂之后没有办法,有的在昨天凌晨2点翻窗进入宿舍睡觉,而有2名工人只有还冬夜里露宿篮球场。

  在了解到这些情况之后,记者昨天下午赶到了工厂。在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四五个外表看起来年龄很小的工人在工作。当记者亮明身份之后,这些工人却对记者的到来并没有感到欣慰,相反拒绝承认自己是童工。工厂的负责人也开始阻绕自己的采访。

  劳动监察查处

  工厂雇佣童工有前科

  记者立刻拨打了报警电话和宝山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宝山劳动监察大队非常重视记者的举报,立刻派出了十多名人员赶到现场。根据记者调查的名单,在工作现场查找出了5名未满16岁的童工,而另外三名童工老板说已经将其开除。

  宝山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两三月以前他们就对这里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当场就发现了3名童工,已经要求他们将这3名童工清除。

  劳动监察部门立刻对工厂员工的名册进行了取证,并且对帐本也进行了取证以此调查超时工作的情况。

  在查处了雇佣童工的问题后,劳动监察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要求老板保障这些未满16周岁的童工的饮食和住宿问题,等到问题查清楚之后派专人将他们护送回家。

  反思 让“童工”去哪里?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一名未满16岁的女孩研研(化名)是和母亲一起来工厂工作的,当记者要求采访他们时,她的母亲拉住了她,要她回到车间里去继续工作,不要接受记者的采访。

  禁止使用童工,无疑是件好事,可非法雇用童工的事件却屡屡发生。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推算: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已超过1亿人,其中流动儿童有1982万人,占全部流动人口的19.37%。2003年公布的中国流动儿童状况抽样调查报告认为,现行流动儿童政策中存在问题,对儿童跨地区流动的现实缺乏综合性对策。

  记者了解到,《外来人口管理条例》对16周岁以下的流动儿童的登记和管理工作没有进行说明,导致16周岁以下的流动儿童未纳入城市人口登记和管理体系,不能享受到与户籍儿童相同的社会服务。目前针对流动儿童的政策主要集中在卫生和教育方面,而计划免疫和义务教育只解决了部分人群的部分问题。

  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制定了相关政策法规以解决流动儿童问题,但更多的是依靠儿童的父母来监管。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童工虽然被护送回了原籍,但他们还是会离家重新回到社会,甚至在一些家长眼里认为进工厂干活是他们的“荣幸”。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童工的问题,但让那些“童工”去哪里,依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

  律师观点:严重违法

  上海市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马永健律师认为,该用人单位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及其相关规定。

  其一,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违反了《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 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劳动保障部门可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其二,在劳动合同约定“包吃包住”的情况下每月收取200元的押金,违反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的规定。

  其三,该单位每天让劳动者工作14小时,加班不给加班费,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及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经济利益。

  其四、该单位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超强度加班,更是严重违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以及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海《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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