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骑车乱穿马路遇车祸致失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2:17 新闻晨报

  机动车驾驶员担责七成

  通讯员宋旋平记者李郭平

  晨报讯 因乱穿马路遭遇车祸,事后丧失了记忆,谁来为这场车祸负责?日前,松江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肇事司机承担70%的责任。

  今年3月15日,严先生在松江区九亭镇九亭大街由南向北骑自行车欲穿马路时,被同向行驶的大货车撞上。严先生表示愿意自行协商解决。

  但此后,严先生被诊断为左额骨骨折、脑内血肿,导致记忆力衰退等症状,对事故发生时的情景已完全没有了记忆。

  根据交警的工作情况记录,严先生的妻子找到了肇事司机苏某,提出了8万余元的赔偿要求,但被一口拒绝。苏某表示,事故主要是由于严先生乱穿马路造成的,且当时严先生一点伤也没有,现在何来这么多医疗费和赔偿金。双方为此闹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驾驶的车辆是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更应具有谨慎、安全的义务。其撞击原告骑的自行车的后轮,导致原告倒地受伤,明显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原告同样有注意安全的义务,不能违章横穿马路,也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据此,法院支持了严先生5.9万元中70%的赔偿要求。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健力宝收购案风云突变
杨振宁与女硕士订婚
高峰私生子案一审判决
花样滑冰大奖赛总决赛
年底多款国产新车上市
网友幽默汽车贴图欣赏
家居家装实用图片集
窥视房地产业偷税黑洞
天堂II 玩转港澳指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