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科员诈骗32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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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5:51 深圳商报 | ||||||||
工商局科员诈骗326万 法院一审判决:15年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吴国清张倍剑)原南山工商分局科员邓巧金骗得油品及油款价值326万余元,又以提供假的证明文件和搬家逃匿的方式,逃避债务(本报
经市中院审理查明,2002年9月,邓巧金与怡汇源公司黄某谈好,邓巧金提供平价0#柴油给黄某。为稳住客户,邓巧金找到中深石油化工企业有限公司南头加油站经理张某拿油,再以低于进货价卖给怡汇源公司。邓巧金见自己无力弥补亏损,遂于2003年1月7日以自己有拖挂车需要加油为名,以南山俊龙商店的名义与月亮湾加油站签订记账加油合同,从月亮湾加油站骗取油品,再以低于进货价卖给怡汇源公司。通过部分履行合同义务的方式,至案发,邓巧金共骗取中石化深圳分公司及月亮湾加油站价值190万余元的油品,骗取怡汇源公司油款136.4万元,合计骗得油品及油款价值326万余元未归还。 去年12月3日,公安机关将藏匿的邓巧金抓获。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实习生吴国清张倍剑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