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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提起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6:20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由宣武区检察院提起的本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在宣武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因反映医患纠纷与北京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摔毁卫生局笔记本电脑一台,给卫生局造成经济损失5941元,法院判决: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赔偿被害单位北京市卫生局人民币5941元。

  宣武区检察院认为,由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检察机关在职能行使上的
复位。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权益比起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有利于简化诉讼程序、节省司法资源。

  作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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