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杀人魔杀害两任妻子几个儿子被判5个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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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07 新京报 | ||||||||
本报综合报道 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合议庭前日针对杀人嫌疑犯陈瑞钦杀害3个儿子部分宣判,依杀人罪将其判处3个死刑,剥夺“公权”终身。目前陈瑞钦涉及的命案总计已经被判处5个死刑及1个无期徒刑,创岛内司法史上纪录。 据媒体报道,被称为“杀人魔”的陈瑞钦1985至1998年间,先后涉嫌杀害第一任妻子、第二任妻子、2个养子、一个亲生儿子,诈领保险金1000多万元新台币;另外,在去年5
陈瑞钦背负6条人命,去年12月台“司法部门”就陈姓妇女命案部分,将陈瑞钦依杀人罪判处一个死刑,及妨害性自主罪判刑5年;而陈瑞钦涉嫌杀两妻的部分,嘉义地方法院在今年2月依杀人罪判他一个死刑及一个无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