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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撞伤 竟打“白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15 扬子晚报

  本报讯肇事者把人撞伤后写下赔偿费欠条,但伤者拿着欠条来讨债时又拒不承认。近日,苏州虎丘区人民法院判决肇事者周某付给伤者顾某拖欠的6000元。去年2月16日,顾某骑自行车行至苏州市虎丘区通安镇金通路时,被一辆行驶中的小货车从背后撞倒,致使右腿骨折,住院20多天。今年7月底,经苏州市交警部门调解,周某同意赔偿顾某损失共1.7万元。当天,周某支付了1万余元,并写下欠条一张,明确欠顾某医疗费6000元。随后,顾某向周某催讨此款,周某却以保险费没有预期那么多为由拒绝,欠条变成了不能兑现的“白条”。为
此顾某将周某告上了法庭。(毛戌蕾 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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