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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住户做出“不合法”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15 扬子晚报

  昨天,老扬接到投诉:十几个人携带铁锤、撬棍等工具来到了南京市姜圩路60号3楼的一户住家门口,准备砸门。老扬一听,不得了,要出事!二话没说,老扬直奔事发现场,赶到现场时,门还未被撬开。

  这是咋回事?领人来砸门的许林峰告诉老扬,他这样做是有原因的:去年九月,许林峰花了44万元买下了肖老太这套住房和房内的大部分物品,并顺利拿到了合法的产权证和土
地使用证,但是现在,肖老太的儿子钱某却以自己母亲取得房产证不合法为由,拒绝搬出,并且将自己的母亲和许林峰告上了法庭。经过调查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今年5月份做出终审判决,认定该处房产为许林峰的合法财产,并责令钱某在9月份前搬出,但是钱某直到今天仍旧没有搬出。“买了一年多了,他仍然住在里面,而我买下的房子却不能入住,我在外面要租房子住。”门锁很快被砸开,一伙人冲了进去,开始搬砸东西。双方争执不下,吵作一团。围观的邻居都说,许林峰的心情他们能够理解,但是他所采用的方法实在是太过激了。随后赶到的民警提醒许林峰要保持冷静,有问题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南京维世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亚告诉老扬,许林峰的这种做法合情合理但不合法:“许林峰应该通过法律的途径,比如说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这样的程序来履行自己的权利,而不应该通过强制手段,像砸门,或者强行搬出物品,这样做是一种过激的行为。”此外陈律师还表示,尽管钱某正在起诉自己的母亲,但是他必须履行法院的终审判决,尽快搬出这套住房。目前,警方和法院正在对这起纠纷做进一步调解。

  老扬不是法官,不知道该如何从法律上断案,但老扬断了这么多家务事也积累了些“断案经验”:有话好好说,化干戈为玉帛,生活中免不了有难解的结,如果生拉硬扯,结反而更紧。一不小心做出过激行为,“原告反成被告”,你说冤不冤?刘嘉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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