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办法体现以人为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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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55 沈阳晚报 | ||||||||
沈阳市于2004年2月6日,颁布了新的《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突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拆迁补偿等方面做了突破。设立了拆迁补偿政府保障制度、面积补贴制度、无房产产籍房屋补助制度、购买政府补贴住房制度、住房租金补贴制度、承租廉租住房制度;拆迁补偿区域化,由原来的四级区域调整为六级区域。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了补偿标准:一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94元、二级区域每平方米2806元、三级区域每平方米2593元、四级区域每平方米2166元、五级区域每平方米
“办法”还增加人性化拆迁条款,积极推进有情拆迁。今年,沈阳市审批拆迁项目97项,涉及被拆迁居民11035户,被拆迁单位352家,拆迁面积94万平方米,发放货币补偿资金23亿元,使近万户被拆迁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新拆迁管理办法受到百姓的普遍欢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