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供暖不得少于16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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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55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贾芳芳实习生黄乐)12月20日晚,沈阳市供热办发出2004年第1号供热调度令,要求各具备条件的锅炉房必须24小时连续运行;同时,各供热系统在每天2:00—10:00,14:00—22:00必须正常运行。 近日,沈阳市突降暴雪,气温明显降低,最近三天沈阳最低气温将在-21℃左右;近期沈阳市有关供热质量方面的投诉也有所增加,沈海热网支线管网出现故障,抢修期间部分
12月20日晚发出的2004年第1号供热调度令要求,各区供热办、全市供热单位立即组织,对锅炉房(换热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锅炉房(换热站)回水温度要达到42℃以上,用户室温达到16℃。 各供热单位要加强运行管理,具备条件的锅炉房必须实行连续运行;不具备连续运行条件的供热单位,要延长供热运行时间。 接到供热办的调度令后,各供暖公司也立即召开调度会,部署严寒期供暖。 沈阳市供热办投诉电话:229090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