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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清理集体土地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8:56 扬子晚报

  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建委获悉,该市将对悬而未决的城郊集体土地建房,进行集中清理,共有约60万平方米违建房,转为中低价商品房,另一部分农民居住的转为经济适用房,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住户补交房款后补办土地证和产权证。

  南京集体土地建房由来已久,规模很大,起初以农民公寓的名义,解决城郊农村群众的住房困难。后由于城市规模扩大,这些城郊农村逐渐变成“城中村”,可开发地块缩小,
地价却成倍增长,一些基层街道和村委会看到商品房开发的巨大效益,纷纷私下在集体土地上建房。由于南京房价较高,这些私下开发的房子不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房价比同类地段手续齐全的商品房便宜不少,吸引大批城里居民“下乡”购房。

  目前,南京建邺、栖霞、大厂、浦口、雨花台五个涉农街道,几乎都有集体土地建房,总盘子有130多万平方米,相当于南京一年竣工的经济适用房面积。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兴卫村距紫金山不远,从1997年就利用集体土地建房,分三期开发,200多幢楼,蔚为壮观一大片。由于土地几乎是“零成本”,小区楼间距很大,房子层高达3米,一期房价1700元/平方米,现在也不过3800元/平方米,大受欢迎,已卖出30多万平方米。村里干部说是让集体土地产生最佳效益,但由于是违规开发,这些楼盘没有纳入城市发展的统一规划,地块凌乱,公共配套不足,有的楼盘出行不畅,兴卫村部分楼盘甚至建在煤气管线上。

  针对多数集体土地已建楼盘已入驻住户的情况,南京此次出台了分类清理、有情操作的思路。目前,5个存有集体住房的区都已成立了由国土、规划、税务等部门组成的清理办公室,对居民购买已入驻的,视同中低价商品房;当地农民购买所谓“农民公寓”的,纳入经济适用房,准予3%的利润率,相关街道和村子要将私自收取的“卖地款”交上来,开发商除补交土地出让金外,还要将多收的“利润”吐出来,住户按中低价商品房和经适房补交房款后,办理两证。(宁建新 顾巍钟)(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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