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保安”监控探头下现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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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9:0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栖剑 记者 赵琰)一名来自农村贫困家庭的青年来宁当上保安后,竟监守自盗,偷公司的钱准备回老家盖房。日前,他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 年仅19岁的孙欢欢今年初来到南京打工,在省送变电公司做保安。今年8月的一天晚上,孙欢欢在办公楼巡查到公司纪委书记办公室时,意外地发现办公室没锁。孙欢欢拧开房门
发生二起现金被盗案之后,保安部门经对现场分析,认为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因此秘密在办公楼内安装了防盗监控设备。孙欢欢在第三次作案后,被公司逮住。审查中,检察官了解到,来自泗洪农村的孙欢欢家中贫困,他3次盗窃所得的近2万元钱,他一分也没舍得花,准备全部带回老家盖房。鉴于孙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法庭最终酌情予以轻判。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