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区一超生户拒缴社会抚养费被拘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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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9:47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林奕群、通讯员张佳东)潮南区用足用好法律,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超生户依照法律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措施,由法院实施强制执行,促进社会抚养费的足额征收,推动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日前,该区两英镇新圩居委居民张某因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被区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成为该区首宗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被司法拘留的个案。
张某与丈夫钟某于1997年生下一子后,受多子多福的落后生育观念的影响,从1999年开始四年间连生三个女儿。今年5月21日,两英镇政府向张某夫妇发出了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要求其在法定时间内自觉缴纳27900元的社会抚养费。然而张某在规定期限缴了4000元后,就再也没有缴交欠下的社会抚养费,也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有关规定,两英镇政府遂于10月8日向区法院申请对其实施强制执行。区法院受理后于11月2日做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限其于11月10日前全部履行上述款项。到11月10日,张某夫妇仍拒不缴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一款第6项的规定,区法院依法对张某实施司法拘留15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