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受污索赔败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09:57 沈阳今报 | ||||||||
记者张雷今报讯拉残土的太脱拉卡车跌入了鱼塘后,柴油泄入鱼塘。鱼塘主人要求对方赔偿10万元。昨天,东陵区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今年5月25日晚11点左右,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前进乡榆林铺的腾家渔村灯火通明,来回穿梭的卡车忙着为即将兴建的渔村办公楼添砖加瓦。
忙碌中,一辆太脱拉翻入鱼塘。到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落水的太脱拉依旧躺在鱼塘里。 经过一宿浸泡,太脱拉的一箱柴油已全部漏进鱼塘中。 鱼塘主人为索赔将对方告上法庭。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车辆不慎掉进原告的鱼塘里,给原告的鱼塘造成了污染,如果这种污染给原告造成了财产损害,应由被告赔偿。但由于原告对其鱼塘中财产受损害的程度缺乏证据,所以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