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投诉南瑞继保电器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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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0:53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2002年3月,杨亚军来到南瑞继保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瑞继保公司”)工作。今年8月份辞职离开公司。其间,公司按照自定标准支付加班费9131.75元。而杨亚军称,加班费应在17万元以上。 当事人:公司把加班费算少了杨亚军在南瑞继保公司工作的30个月里,先后在质控部、工程部以及研发四部工作。从2002年5月开始,节假日和周末加班是常有的事。公司先是按
杨亚军的计算公式为:加班费=小时工资×加班时间×1.5。小时工资又是根据工资总额/月法定工作时间(167.4)/10×70%。其工资总额是将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累加而得。这样计算下来后,他在2002年5月的加班费是416余元,而不是公司给的40元。杨亚军给记者传来表格,称在公司加班近650个小时,总加班费为17万余元,和实际发放的9131.75元相差很大。他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公司:加班费支付有公司标准南瑞继保公司人力资源部表示,公司发放加班费时依据公司的《费用管理制度》。“高级技术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加班补贴为每小时15元,中级技术人员为10元,其他人员为6元”。杨亚军作为技术人员,级别是逐步递增的,加班费也由6元涨到15元。公司方面承认杨亚军的加班时间但又认为照级别标准发加班费没有错,他们没有计算过小时工资。监察部门:小时加班费应具体核定 记者咨询市劳动保障局得知,双方计算方法都有误。根据南京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于正常工作日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南瑞继保公司应按小时工资的150%支付工资或安排补休,而不是按级别标准笼统发放加班费。小时工资=月基本工资/月法定工作时间(167.4小时),月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和加班费。 企业依法安排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工作,还应该按照劳动者本人小时或者日工资标准的150%、200%和300%支付工资。小时加班费=小时工资×1.5(或者×2或者×3),每月累加小时加班费即可算出加班工资。 金陵晚报记者 黄韬 (编辑 五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