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预约金”为啥不能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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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0:53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周爱明 实习生 李艳)昨天,市民莫小姐致电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反映称,她向一家模特公司交了100元预约金,准备在此做兼职。后由于时间太紧未和对方签正式合同,当她想退预约金时却遭到拒绝。 据莫小姐介绍,12月8日,她和朋友在湖南路逛街购物,被一名自称是某模特经纪公司的“星探”拦住,说她们的形象很好,适合做平面广告模特。12月10日,她来到位于中央路
莫小姐回家后,左思右想觉得工作太忙,遂决定不与模特公司签约。随后她致电该模特公司,想退回预约金。但该公司主管表示,这钱不退。 对此,该模特经纪公司演艺部主管朱某解释称,当时公司已书面明确告知莫小姐,如果在约定时间内她不来签约,预约金不退。公司收下莫小姐100元后,给她开了收据,收据上也注明“恕不退”字样,莫小姐也签了字。 相关律师说,法律上并没有“预约金”说法。不过,从公平诚实的经营原则来说,模特公司应该退还100元。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