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盖新房保安当内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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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10:53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2004年8月以来,我市城北一大型电力企业办公室连续发生2起巨款被盗案,失窃近2万元现金。奇怪的是,被盗现场均无明显的撬凿痕迹,保安部门怀疑是内部人员作案,为此安装了防盗监控设备。不久,窃贼身影再次出现,这人竟是公司保安。 年仅十九岁的孙欢欢于2004年初来到南京打工,在江苏省送变电公司任保安。今年8月的一天晚上10时许,孙欢欢在办公楼内作交班前的最后一次例行巡查。他在楼道内按惯例挨
几天后,孙欢欢见公司内并无动静,孙欢欢便二次利用其夜间单独巡查办公楼之机,拧开未上锁的办公室房门,盗窃现金1万余元。当孙欢欢再次作案时被抓。 鉴于孙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退赔了所有赃款,日前,法院酌情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2万元。 检察官说法:审查起诉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孙欢欢三次盗窃所得的近2万元巨款,竟分文未花。原来来自泗洪农村的孙欢欢家中贫困,眼见村里各家都盖起了新房,自家却还是破瓦房三间。面对巨款,孙明知不该,还是伸出了贼手,准备带回老家盖房。 通讯员栖剑 金陵晚报记者谈欣 (编辑 丹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