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老汉挥拳打死吵架人 法院判其三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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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22:08 沈阳晚报 | ||||||||
劝架时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年过六旬的劝架人打了对方一拳。他万万也没想到,这一拳竟将对方打死,惹出了命案。12月22日,记者从和平区法院获悉,劝架老汉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今年5月1日16时许,家住苏家屯区的姜老汉路过和平区胜利大街与南八马路交叉路口时,看见一男子与他人发生交通纠纷,他立即上前劝阻。劝阻中,该男子与姜老汉竟口角
法院开庭审理案时,被告人姜老汉辩称自己只是去劝架,不是有意要一拳打死被害人;姜老汉的辩护人当庭提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系意外事件,为姜老汉做了无罪辩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姜老汉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且致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关于自己不是有意要一拳打死被害人的辩解,法院予以支持。由于被告人系防卫过当,且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应依法减轻处罚。12月22日,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姜老汉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本报记者 王野蛟 通讯员 朱哲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