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主出脚踢孕妇 孕妇受伤流了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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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1:23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外地来连的女子蔡某在本市一商场内,因为小事与我市一女市民发生争执后,一脚踹向女市民肚子。没想到挨了拳脚的女市民却是一个孕妇。女市民被迫做了人工流产术。日前,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蔡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拘役5个月。 蔡某今年35岁,是来我市经商的浙江女商人。2002年在我市一家商场内经营一个装饰物品的摊位。同年6月16日,我市一女市民到蔡某经营的摊位选购物品,由于交易时两人发生
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人蔡某为自己辩护说,当时自己不知道对方已怀孕。蔡某的委托律师辩解说,受伤人当时与蔡某厮打,在事情的起因上有过错。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法官采纳了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一审判决。在一审判决前,蔡某对女市民进行了经济赔偿。 作者:本报记者 静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