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向绑匪交22万赎儿子 事后状告警方索赔巨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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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1:36 东方今报 | ||||||||
记者 孙华峰 今报安阳讯 12月22日下午,安阳市文峰区法院立案厅给安阳市农民王军元下达了一份《行政裁定书》,驳回了这位向中国警方讨要绑架赎金第一人的诉讼请求。 2003年11月26日下午,安阳市村民王军元的儿子被绑架,绑匪索要22万元。在警方
12月22日下午,安阳市文峰区法院给王军元下了一份《行政裁定书》,驳回王军元的诉讼请求。裁定书中写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履行刑事侦察职能与受害人之间不具有行政关系,在侦破受害人被绑架一案中,实施的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对于安阳市文峰区法院下的这份《行政裁定书》,王军元表示,自己会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提起诉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