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级“西湖龙井”变味引发官司 由于原告没有提供妥善保存茶叶的证据,法院一审驳回诉讼请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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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1:37 大连晚报 | ||||||||
本报讯窦先生在商场购买的特级“西湖龙井”茶,回家品尝后觉得口感不好,委托有关部门检验,检验结论是“二级品”,窦先生因此把商场告上法庭。由于商场里的同种茶叶经检测结果仍为特级品,日前,中山区法院以没有提供避光、防潮妥善保存的证据为由,一审驳回了消费者的诉讼请求。 今年6月,窦先生在大连某商场购买了特级“西湖龙井”茶。回家后他觉得茶的口感不
中山区法院经审理查明,窦先生购买茶叶后,放在家中的桌子上面。由于窦先生没有提供按照防潮、避光等要求正确存放茶叶的证据,法院因此一审驳回窦先生的诉讼请求。 作者:躬岁 实习生 卢秀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