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机管理员网上盗窃55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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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1:40 大连晚报 | ||||||||
秘密进入某基金管理中心的有关管理系统数据库内,将已死亡的70多位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支付信息恢复并加以修改、划走巨款微机管理员网上盗窃55万元 本报讯大连某事业单位微机管理员刘某利用工作便利,从某信息中心的局域网秘密进入某基金管理中心的有关管理系统数据库内,悄悄将已死亡的70多位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支付信息恢复并加以修改,并从修改的费用系统中划走55万元存入私人存折。12月21日,市
刘某大学毕业后被分到了我市某事业单位,担任微机操作工作,主要负责本单位的离退休费支付管理系统的数据库开发和维护工作。据刘某到案后说,他在工作中发现,该管理系统数据库存在漏洞,只要知道数据库的进入口令和密码,就可以通过相关网络中的任何一台机器进入该数据库。刘某偷偷将一位已死亡的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恢复,从中支取2000余元,过了一段时间,见无人察觉,刘某胆子大了起来。他先后多次利用单位的局域网进入数据库,将已故的70多位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支付信息恢复并加以修改,总计修改和恢复支付金额62余万元,刘某以其母亲的名字开了103个活期存折,将在相关管理系统数据库中修改和恢复的62余万元金额中的55万元划入到103个存折,并从中取走了5.8万元自己花销。 今年7月,刘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向单位领导坦白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天下午,该单位领导到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报案。在审讯中,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通过秘密窃取的手段,将55万余元人民币占为己有,数额特别巨大,侵犯了公有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刘某在案发前主动将已修改的离退休费用支付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数据重新恢复,中止了犯罪行为。刘某应定为自首,结合刘某已全部退赃,没有给国家造成损失,以及认罪态度较好的情节,依法对刘某减轻处罚。 作者:本报记者 静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