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处长加刑7年 体育总局一处长服刑期间又见新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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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1:42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号称“贺大爷”的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原财务处处长贺生富因贪污、挪用公款获刑10年住进监狱半年后,又被查出另外一起挪用公款160万元的犯罪事实。 昨天记者获悉,崇文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决其有期徒刑12年,与原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这位花国家钱慷慨“买”朋友的“贺大爷”,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
在贺生富被关进监狱的半年时间里,检察机关又查出贺生富在1996年7月,利用职务之便,打着“为职工办理人身伤害保险”的名义,擅自挪用公款160万元借给常州康和服装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房某使用。虽然房某先后归还80万元,但贺生富没有将这些钱入单位财务账,而是将其中的70万元转手借给朋友李某用于偿还个人欠款,最终给国家体育总局带来1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