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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房主别人是户主 原因:原房主户口没迁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5:35 重庆晚报

  购买了二手房,自己户口却不能迁入,因为原住户户口没迁走,此房户口上的户主仍是原房主。昨日,渝中区潘先生向本报求助。

  潘先生说,今年5月底他花13万多元购买了七星岗新德村一套二手房。6月底他去办理户口迁移时,被派出所告知,因原住户户口没迁走,根据市公安局的“人户不分”原则,暂时不能受理潘的迁户。

  潘几经周折找到原来的房主黄某,希望黄将户口迁走,黄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焦头烂额的潘到法院起诉黄某,但法院不予受理;到派出所请求强制执行更是遭到拒绝。

  重庆原野律师事务所曾杰律师介绍,原房主将房子卖与他人,事实上已不拥有房屋所在地户口的权利。而对久久不迁走户口的“老赖”,法律上无明文规定。为此,曾律师告诫二手房购买者:对原房主户口何时迁走,可在合同上约定,并协商订立违约金。

  (记者 陈寒星 实习生 余普)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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