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水表检定统一归口质监部门其他垄断行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5:4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屹立)12月20日,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外宣布,质监部门已正式接管了水表的检定工作,从明年1月1日起,郑州市新安装的水表,如果没有质监部门核发的首检标志,消费者可有权拒付自来水公司水费。 在2003年6月之前,郑州市的水表检定工作,长期由市质监部门授权郑州市自来水公司检定。由于自来水公司既卖水、卖表,又检定水表,有失第三方公正,经多方协调,今年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所有水表安装使用单位,在安装水表前,必须向质监部门报检。如未首检而安装使用,依据有关条例,每只水表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2005年1月1日起,郑州市消费者凡购买、安装水表,或新购住宅中安装的水表,要看是否有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统一印制的首检标志,否则,可拒付水费或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7638439,7991950。 此外,据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其他垄断行业的民用表,如电表、天然气表、热力表的检定,也将逐步参照这一模式进行。②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