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信用证款项4600余万港商张某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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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5:4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吴涛)身兼众多公司“老总”头衔的港商张某,伪造合同从银行骗开12笔信用证,涉及金额4600余万港币,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昨天,市中级法院以信用证诈骗罪一审判处张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到赃款、赃物,返还被害单位。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10月至11月期间,张某分别用鑫金泰公司和菲力斯公司的名
作者:记者吴涛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