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措施减少城市乞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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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26 时代商报 | ||||||||
昨日,辽宁省民政厅针对城市行乞人数剧增问题出台了五项措施。 这些具体措施主要包括:省内的各个救助站要定期到街头散发传单,派出流动救助车上街劝导、告知、引导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站接受救助;对于务工不着进而流落街头的人员为救助对象的,救助站可以开设职业介绍所,为他们介绍工作;对强讨恶要、诱骗儿童讨要和混迹于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违法犯罪人员,以及以讨要为掩护实施盗窃、诈骗、抢夺、敲诈
另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智障人员、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要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站,对危重病人要送到指定医院治疗。 另讯在昨日召开的全国救助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省民政厅副厅长霍文忠表示,在两节期间,省民政厅以及各级民政部门将采取各项措施帮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将开通24小时救助热线,并在街路两侧设立救助引导牌,为有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为流浪儿童提供及时救助。 时代商报记者于智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