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配套不完善 通海房地产不管被断电 居民盼光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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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34 水母网 | ||||||||
水母网12月23日讯 (记者 李俊玲) 21日,本报报道了开发区黄海小区2号楼遭遇停电的问题,一位住户给记者发来一份开发区玉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给小区居民贴出的通知:接开发区供电局通知,现黄海小区电力外网配套已结束,即将开通正式电源。为保证居民用电量准确,现采用电脑“直抄电表”,凡在本小区的居民用电户,每户需交电表改造费320元,以上费用不含线路改造费等。
记者随后与开发区电业局办公室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该局根本没有下达过这样的通知,一位李姓负责人明确表示,即使是需要改造线路和更换电表,这些费用也应该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而不应该由住户负担。其同时表示,玉安物业擅自拉闸停电的做法是错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擅自给业户停电。 玉安物业负责人林经理答复说,电业局确实没有提到费用的问题,但改造线路和换电表都需要钱。按理说,这笔钱理应由通海房地产开发公司承担,可是,对方自今年10月18日以后,再没向玉安物业的上级单位佳地房地产公司缴纳过电费,并声称以后不再管了,这笔钱只能跟住户要,物业不可能垫上欠缴的7000元电费。当记者问何时能恢复2号楼的用电时,其表示,只要欠缴的电费没交齐,就只能停电。 据了解,按有关规定,家庭用电统一收费标准是每度0.52元,因黄海小区住户使用的均是临时电,每度电的价格是0.8元,因开发商没有按规定将电表出户,其中的0.28元由通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垫付。可现在,通海公司却将配套不完善遗留下来的难题推给了居民。 住户何罪之有?难道如果通海房地产开发商一直避而不见,2号楼就一直要黑下去吗? 记者热线:13805357318 (追踪报道)责任编辑:吕淑玉(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