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站外移将带来6大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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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44 潇湘晨报 | ||||||||
城区收费站外移将带来哪些变化?长沙市建委副主任杨兴龙和长沙市路桥管理处党委书记殷宏平告诉记者,收费站外移将带来6大变化。 一、费种名称的变化。过去的路桥通行费将更名为“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名称的变化是因为收费的范围发生了变化,过去通行费主要是对城区四座桥梁、二环线及其联络线进行收费,而现“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是对整个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区
二、收费性质的变化。过去收费的性质为经营性收费,现收费性质更改为“还贷收费”,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通行费征收使用的票据由税务票据统一改用财政印制票据,收入上缴财政专户,主要用于路桥建设的贷款偿还。 三、次费征收方式的变化。过去通行次费由城区四座收费站直收,现通行次费改由城市周边原有的17个公路部门的收费站代收。 四、次费标准的变化。原次费标准分6类,操作较为复杂,现“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次费标准,只分小车和大车两类,小车每车次10元,大车每车次20元。 五、年票范围的变化。除长沙城区车辆继续采用年票制外,四县(市)车辆也统一纳入了年票征收的范围,四县(市)行政事业单位蓝色牌照车辆及四县(市)的所有小轿车均按市区年票标准的100%征收,四县(市)其他车辆按市区年票标准的50%征收。 六、免征范围的变化。过去除国家规定免征通行费的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都要缴纳通行费,现从降低农民负担出发,省政府批复规定,摩托车、手扶拖拉机纳入免征“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范围。本报记者斯茅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