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员监督办结首起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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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45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时,对犯罪嫌疑人谭某作出拟不起诉决定。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日前随机抽取7名人民监督员对此案进行监督表决,7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据悉,这是长沙市检察机关启用人民监督员制度以来,人民监督员监督办理的首起案件。 据介绍,今年7月,某银行湖南省分行的谭某因涉嫌受贿,浏阳市反贪局侦查终结后,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的规定,12月18日,该院公诉科将该案移送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人民监督员在最后的表决意见中,一致同意该院公诉科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张在欢苏先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