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限制6类企业用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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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7:59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 株洲市为确保今冬明春有序用电,限制6类企业用电。 这6类企业为:经济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差、产品供大于求的企业;拖欠电费数额较大且回收困难的企业;用电量大且可以让峰避峰的企业;临时中断供电而不致造成较大损失和引发安全生产人身事故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定、能耗高、污染重的企业;不具备综合功能的单一性娱乐场所。
记者 王兴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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