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调解索回赔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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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08:0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来自张家界的矿工王孟奇在宜章县梅田镇发财煤矿做工时,不小心把手卡在了鼓风机内,右手当场被绞断。事后,矿方只是简单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和伙食费,并没有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王孟奇的家属前往长沙,向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反映了这一情况。记者昨日从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在郴州市、宜章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介入后,当事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协议,受伤民工王孟奇已于近日索回了5万余元的赔偿金。
今年9月2日上午11时,矿工王孟奇在梅田镇发财煤矿与另一名矿工抬煤斗时,手不慎卡在鼓风机内,右手当场被绞断。事发后,矿方马上组织有关人员将其送到当地医院进行抢救,随后找到王的老乡,向其支付了少量费用后就再也没有支付任何赔偿。通过法医鉴定,受害人王孟奇的伤势构成五级伤残。 王孟奇在宜章县无依无靠,于是打电话向家人哭诉了这一情况。其家属获悉此情况后悲痛万分,前往长沙向省司法厅有关领导反映了此事。省司法厅介入后,郴州市、宜章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迅速介入此案。接到郴州市方面的有关材料后,援助律师曾建国先后三次来到梅田镇调查有关情况。 起初,矿方老板不肯赔偿。经援助律师反复做工作,苦心讲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矿方表示愿意接受协调处理。通过几天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梅田发财煤矿一次性支付王孟奇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精神损失等,共计人民币51700元。 实习生 苏 确 记者 王冠华 | ||||||||